发布时间:2025-09-02 13:42:17 来源:本站编辑
我公司(武汉华中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)拟对 主城区A120502管理单元(华师科技园地块)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变更论证 进行询价,请贵公司在2025年9月10日10时00分前以书面密封形式(加盖骑缝章)将本函所列项目报送我公司,2025年9月10日10时00分准时启封。询价小组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主城区A120502管理单元(华师科技园地块)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变更论证
二、项目地点:江夏大道以东、三环线以南、华师园一路以西、华师园路以北
三、项目内容:根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结合现状周边建设情况、规划控制情况,提出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变更方案,形成论证成果技术报告,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查。
四、报价人资格:取得合法有效的规划资质
五、各报价人须就《采购报价表》中的全部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,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。
六、最高限价:22万元
七、报价人须提供材料:
1.报价表(总报价,含税)(加盖公章)
2.提供规划资质资料复印件(加盖公章)
八、报价文件必须于2025年9月10日10:00时前密封递交(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)至华师科技园1#楼501室,逾期不受理。用圆珠笔、铅笔填单无效。
九、询价结果确定原则:询价函中报价文件的组成所需材料,必须提供完全,提供不完全的,责任由供应商自负,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。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,最终成交人的确定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,在满足甲方需求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前提下,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人。如果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人后不能按时签订合同,或者签订合同后不能履行合同的,其后果由成交人自负。
联系人:杨磊
地 址:东湖高新区华师园路5号华师科技园1#楼501室
电 话:1369733765